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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藏杀机:清代四大奇案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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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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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用。令顺治皇帝开始对陈之遴不满的是京师“大豪”李三事件。李三本名李应试,别号黄膘,因排行老三,又称李三。他是明清交替之际北京城极为传奇的人物,以一介平民的身份,却势焰熏天,玩弄王公重臣于股掌之间。李家世代在明朝中央各部当“书办”案记录工作),李三本人也是书办出身,在明朝犯了重罪,被关在刑部大狱中。刚好明末天下大乱,他乘机逃出,并召集了一部分人,将明朝各部“案例”全部偷回家中藏匿起来。封建时代,法律条文粗略,处理各种案件全凭案例。清朝定都北京之初,凡事都在草创之中。六部创建之后,处理事务没有案例可循,头绪纷繁下,大小官员无不叫苦连天。李三把持了案例,奇货可居,趁机从中渔利,包揽词讼,案犯的生、死、徒、徙,官吏的升、降、奖、惩,钱粮的征、拨、减、免,往往由他片言决断。封疆大吏、朝中重臣为保饭碗,争相辇银输金“购买”案例。几年之间,李三便富可敌国。他在京城大造宅第园林,其规模堪比王公。尤其不可思议的是,他明目张胆地将自己的住所按中央六部的样式修建,分置“吏部”、“户部”、“刑部”等各房。外来人有事某部,即投某部房内。而李三本人则总领各“部”,俨如君临天下的帝王。经过数年经营,李三的势力越来越大,耳目遍布朝野,“明作威福,暗操生杀”。不管是朝廷官吏,还是平民百姓,只要他对谁不满,就立即派人暗杀,官民震慑,莫敢撄锋。顺治八年(1651),李三称霸京城之事渐渐传入大内,顺治皇帝十分震惊,就此事问陈名夏,陈名夏支吾不敢说话。顺治皇帝勃然大怒,立即命步军统领带人将李三逮捕,交刑部审理,刑部也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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