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就是想掐死她吧!打了一辈子,这下好了,直接打死了。”
“真的,我真的没想杀人。”
宋安琪问:“你们为什么吵架?”
“因为我喝酒,她絮絮叨叨,说个没完,烦人。”
“那你就掐死她?”老赵喜欢拍桌子,这是情绪的爆发。男人被吓到:“都说了,不是故意的。平时也吵架打架。”
“习惯了是吧?”
宋安琪问:“后来呢?”
强叔是个外强中干的人。听到宋安琪说有人看见,现在又是这样的态度,意志软弱,老老实实交待了整个杀人的过程。
“杀人之后呢?”
“我看到她死了,就找人一起把她吊到了屋顶。”
说起这些事,他没有一丝一毫的愧疚和不忍,只有一种感情:恐惧。不是恐惧法律,是恐惧眼前的两人,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让他们可以震慑眼前的人。他们是法律的代表!最起码,在这里是这样的。
宋安琪问:“谁?”
“和我一起喝酒的那三个人。”
“名字。”
强叔说了几个人的名字。
老赵问:“后来,你们就串通好了?”
“嗯。”
“我还真是小看你们了!”
男人灰心丧气,虽然活着,但已无了活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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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审讯室出来,老赵抱怨一句:“这都什么破事啊!真心烦,以前可从来没见过。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宋安琪笑得轻佻:“古代可没有法律。”
老赵一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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