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打听,用钱、用权、用我父亲的人脉,可以用的我都用上。我甚至还换了专业,从金融转到了法律系,我想学法。
——绳之以法的法。
终于有一天,我打听到了被买通做手脚的人,是之前我妈公司里的几个员工。
我还记得那一天,是一个傍晚,天空黑压压的,和我的心情无差。我在花园巷的一个潮湿无比的小屋里,找到了他们。他们被傅氏集团藏的很好,好到如果不是别人把准确的消息告诉我,我都根本不相信这种地方会有人在。
我和跟着于琛的一帮人,把他们拖到了花园巷的角落,逼着他们做人证。但他们宁愿被我打死也不答应——傅氏集团对他们的威胁,比我更甚。
我愤怒到了极致,直接拎过边上的那个垃圾桶,朝着那几个人重重地砸了过去。于琛的人说:“于哥,你别打出人命,这种事我们做就行了。”
我盯着他看了好几秒,突然笑了:“我会这么做么?”
——我不会闹出人命,我只想让他们活着,生不如死地活着。
在我说完这话不久之后,拐角的地方突然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愈走愈近,轻轻缓缓的,像铃铛般清脆。
我偏过头,一眼便看到了她。她穿着临城一中的蓝色校服,扎着马尾辫,走过的时候头上的马尾会一摇一摆地晃动着,身形偏瘦,一双眼睛又水灵灵得大,直勾勾地盯着我们看,还带点畏色。
她说话的声音软软的,夹杂几分俏意,和我之前高中时期见过的那些女孩并无不同。可是又很刻意的,偏偏让我在这种时候遇到了她。
那一刻,美好的不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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