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号费就要上千。所以原告宁可开车二十分钟到病人多、医生少但是医生技术好、收费便宜的三甲市医院,最佳治疗时间不是最后那一分钟,而是原告在路上浪费的那二十多分钟。”
“你胡说!”
“黑心律师,你的心被狗吃了!”
场面陷入失控,法官猛敲法槌:“原告请注意法庭纪律!安静!再吵就让法警把你们请出去了!”
胡玥躲开原告的目光,旁边的陈鹏轻轻拽了她的衣袖问她:“这是真的吗?”
“是的。”胡玥没有犹豫:“这是事实。”
沈澹乘胜追击,继续将第三组证据向法庭出示:“一份是被告市医院这三年的招聘启事,儿科医生……一份是一名儿科医生去年一年的工作量,医生的工作量、除了要看诊还需要做的很多工作”
这次庭审简直成了沈澹和胡玥的主场,孟建国和赵晓峰两位代理人除了说“与本案无关”、“不能免除陈鹏的责任”之类的话,完全举不出反驳的证据。辩论阶段三方发表了三轮意见,围绕原告和两被告谁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的责任比例展开争论,沈澹毫无畏惧,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孟建国:“救死扶伤是医生的职责,陈鹏作为医生,穿上了这身白大褂,就必须打起十二分的注意,这一分钟是否能过影响救治结果因专家证人的陈述陷入一个真伪不明的情境,被告陈鹏以此作为反驳证据,并未能实现证伪的效果,故我方坚持主张这一分钟依然属于最佳救治时间。”
赵晓峰坚持医院已经尽到救治义务,且医院有严格的医生工作守则,陈鹏违反了守则规定的内容于工作期间使用手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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