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第二组证据,一份地图。”
“想要证明什么问题?”
沈澹顿了顿,把机会给了胡玥,因为这是她找到的线索。
那天胡玥去外边买了菜,回家的时候晚了,快饿晕了的沈澹问她难道迷路了吗?胡玥委屈地说平时有一家经常买的奶茶店那天关门了,胡玥就百度搜索附近的其他奶茶店,搜出来两家,一家只要走路3分钟但是评分稍微低一点,另一家评分高一点但是要走十分钟,胡玥觉得还是不能委屈了自己的胃,所以决定去远的那家,没想到这路上在修路,绕来绕去最后竟花了20分钟才走到,到了以后因为人太多,还要取号排队,足足又等了10多分钟才拿到,一边喝一边觉得并没有想象中的好喝,身边有人走过也在说,网上该不会是有人刷分吧,还不如菜市场旁边那家好喝。
胡玥当时灵光一闪,回到家以后把地图打印下来细细研究,终于让她发现了问题。
“请审判长注意,标号为1的地方是原告一家就餐的海鲜餐厅,标号为2的地方是一家二甲医院,离餐厅只有500米,车程不到2分钟。标号为3的地方是一家私立医院,离餐厅只有2公里,车程不到5分钟。标号为4的地方是市医院,离餐厅十公里,红绿灯7个,车程需要二十分钟到半小时。我方提交该份证据,想要证明的问题是,原告一家在小孩出现过敏的征兆时,没有立即送到二甲医院,那家二甲医院的急诊有一个医生坐班但病人最多只需要排队5个人就能看诊。如果原告担心二甲医院的水平不够,还有车程五分钟的高端私立医院可以去,医生的技术和医疗水平在全市都是位列前茅,但原告没有去,也许是因为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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