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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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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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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伸不过来。
    这六个人,包括精兵队长与姜戈,还有“密滋国王”哈里曼和火.枪甲团的团长。
    最后两位,其中一位是夏枫好不容易挑选出来的,他是阿瓦拉镇的进步小商贩,原先是个首陀罗;另一个,也跟姜戈一样,是真正的奴隶出身,他是奥里萨人,去年才被卖到海得拉巴,不知怎么的,就和姜戈看对了眼,成了好兄弟。
    或许这些人不是最优秀的,但却是最合适又让人放心的。
    如此一来,北部文臣成了打工的,仿若后世的ceo,印度教跟新教才是大股东。ceo制定方针,股东们投票决定是不否实施。南北两派互相辖制,新教就是里面白捡便宜的润滑剂。
    齐木斯沉浸在欢喜当中,只有他的父亲老庞杜看清了夏枫和唐轩之的“险恶用心”,暗道佩服。年纪轻轻,竟有如此手段,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但是,话说回来,他们确确实实是在为穷人谋福利。拿下城池之后,却甘于拱手相让,这份胸襟,他庞杜肯定做不到。所以,下意识地对他俩收起了几分恨意。
    东城老百姓仍然只认他们的神军大人唐夏二人,根本不知元老院到底是做什么的。始终认为国王就是他俩,国王让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非常听话。当然,除了北部文臣们带过来的三千人,他们全是文臣的家兵,当初出发的时候,各个文臣怕死啊,争着多报人数。这些人怎么可能对唐夏忠诚。
    夏枫哪有功夫管这些,一心一意赚自己的钱。唐轩之跟着朱掌柜没学会经商,反而被夏枫逼得学会了。一人负责销售,一人负责生产,配合默契。
    弹指一挥间,霍利节又到了。德里巴依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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