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的好些。岂能言而无信忽悠也乎哉?
请酌情、尽可能地给予本人承诺过的工资,而不是强加于本人的合同工资。期待补齐办理为感。
叶学云
2008.52314:23
(周五)
如下是叶学云给公司总监办总监的书信,请总监办资料员邓玲玲转交的,后来又被本人在6月11号要回,因为没有起到作用,我最后的休息日还是没有给我考勤:
李总:
你好!
我在3月26号至4月25号一月考勤期间未休息,(监理日记上有,肖工、可作证),于是我于5月5号(周一)~11号(周日)请假休息准备复习考试。如按正常双休来算,我可以休息8天,而我实际休7天;
至5月25号(周日)我值班一天一夜,正常休息应该是2天,即26号,27号;我从28号起又回老家徐州休息至6月1号(周日),共是4天+1天=5天,6月2号(周一)我在玉山公园站项目部办理了交接手续,3号(周二)还在签批验收资料。
总的来说我共在项目部工作了两个月整,实休12天,正常双休可达16天之多!其余工作人员都是正常休息一周双日。所以,本人的休息时间并未超标超规,我要求5月27日~6月1号休息期间的考勤正常给予考上,要求发给正常的工资!
请领导批示。
叶学云
200863(周二)
15:30
其实这些鸡毛蒜皮的事算个屁事!还是把它们当作屁放出来的好!有时候人不得不承认,经过一些错误、曲折却
120、零点急刹车(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