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递补3名进行评审,直至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不少于3家为止。
第十五条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略。
第十六条采用A类办法的,通过资格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且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的取值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的取值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的信用分高低、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级别高低、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等级高低进行排序,若上述四项均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信用系数由省住建厅负责公布并适时调整,现阶段的信用系数详见附表。
采用B类办法的,对通过资格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级别高低、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等级高低进行排序,若上述三项均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第四章综合评估法
第十七条综合评估法实行100分评分制,由投标报价分、技术文件分(如有)、信用评标分(如有)和其他因素分(如有)组成。其中:
A类办法的投标报价分为75-90分,技术文件分为0-10分,信用评标分为10分,其他因素(如有,仅限设置类似工程业绩
拓展资料(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