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易中天中华史第二部:第一帝国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8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惯和宗教信仰。
    一统天下,唯有法。
    的确,治理如此庞大的帝国,法律比武力成本更低而效率更高。而且,正如他们尽量使用本地官员,波斯皇帝也尽量维持当地法律不变。居鲁士和大流士都不喜欢朝令夕改,因为法律的不变才意味着帝国的永恒。
    如此,也才能无为而治,并长治久安。
    事实上大流士最为得意的事情,就是一生都在充当法律的保护人。他甚至说,只有依法治国,强者才不会欺负和毁灭弱者。这就不仅是法治,也是德治了。对此,大流士也非常努力。他一再表示要克制自己,不乱发脾气,要做正义的朋友,因为他是一个好的战士。
    没错,决战并非一定要在沙场,治国也许是更大的考验。居鲁士和大流士放长线,其实是要钓大鱼。这大鱼除了属邦的效忠,还有源源不断的财富。
    这就要靠税收。
    税收是帝国重要的经济来源,因此皇帝相当重视。每个行省都有专职的财务官,一律由波斯人担任。他们负责将税收上缴中央,比例大约是年产量的20%。
    这个税率并不低,事实上数量也相当可观。除波斯省享有免税特权外,其他行省都要上缴额定的货币税,比如巴比伦省2000塔兰特,小亚细亚四省1750塔兰特。大流士每年从各省收到的税银,大约有400吨之多。而只要30吨税银,便足够帝国军队四个月差十二天的开销。6
    有钱就能打仗,大流士继续开疆辟土。在他手里,波斯成为地跨亚、非、欧三洲的大帝国,版图远远超过了亚述。首都也变成了四个:苏撒、爱克巴坦那、巴比伦、帕赛波利斯,皇帝和宫廷则四季轮

第18节(5/11)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