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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红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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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第22节 手足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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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仁是陈启礼的旧交,他精于赌术,号称赌场郎中,经由陈启礼的介绍入会,专门负责赌场业务,也给帮中带来了大把的利润;后来为分赃不均,陈仁提出脱离帮会,陈启礼不准,陈仁无奈之下,夹带了60万圆的母金——这是帮中的一种例规,也就是各个堂口的所有收益中,必须要拿出一部分来,上缴总堂,以备不时之需——向警察局刑警大队出首,并请求保护。

    陈仁的这种叛帮的行为激起陈启礼的怒火,派人在西门町闹市区刺杀陈仁,陈仁身中三刀,当场毙命!上演了惊动一时的闹市血案!为了这件事,陈启礼也被逮捕,在绿岛监狱关了六年之久——这是1970年的事情。

    陈志一的这句话给陈启礼提了醒,决定绕过张安乐,对方八采取断然措施!于是,陈志一连夜受命,飞往香港。

    陈志一在港台两地是赫赫有名的大人物,警方关于他的资料,摞起来比他的身高还要高!这样的家伙突然到香港来,自然引发了坊间的热议,其中一个流传最广的说法是:香港警方加大了打黑力度,陈志一过来,是为同为竹联帮部属的方八打气、助威的。

    旁人这样想,方八却绝不会以为陈志一会是怀着这样的善念飞过海峡的,但表面上还是装出毕恭毕敬的样子,甚是周到的把陈志一请到位于旺角的总堂,说道:“黄老,我已经为您安排了希尔顿酒店23层顶楼的总统套房,今天晚上请您到香云居……”

    陈志一外号黄鸟,帮中人便以此来称呼他。“酒店就不必了,就在你这总堂中休息吧,左右我一个百无用处的残障老者,来香港能够有一处立锥,就要感念你方老弟的热忱了

第四卷第22节 手足参商(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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