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多。关于刘瑾到底被割了多少刀的说法有好几种,一种说法是一共被剐了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另外一种说法是据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记载:“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说刘瑾是一共被割了四千两百刀。如果加上N年前刘瑾被阉割的那么一刀。那应该就是四千两百零一刀了。而说起惨字,另外的一点是,刘瑾是一共被剐足了三天。等到割完了那么刀之后,才彻底的断气咯屁的。
当时看过这些记载之后,郭细细和张朋就得出了两条结论,一、谁说中国的解剖学啊什么的不如外国?***,这割人几千刀,每刀都要割下一片指甲大小的肉片下来,而且还要三天不死,这得多高明的技术啊。二是这刘瑾地确是个牛叉人物。偶像之中的偶像。
之所以说是偶像之中的偶像,那是因为两个人很无聊的查这个,查啊查的,居然发现史料记载,刘瑾这个牛人在第一天被割了千把刀的肉之后,被押回监狱之后,居然还有心情要两碗粥喝喝。
这种凌迟之刑最为惨烈残酷的地方。就是受刑地得验证张的看着自己被剐。这种精神上所受的摧残和恐惧,恐怕更要甚于**上的痛苦。
可是这个牛叉人物居然还有心情要两碗粥喝了。这是多好的心理素质啊。
张朋觉得现在的烽火就有点像这刘瑾一样变态了。
张朋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急,虽说人生在世,图的就是一个爽快,可骏马烈酒,快意恩仇,和自己作对地男人全部杀光。自己看上地女人全部XXOO。那是很多武侠片和YY里才会出现的事,现实生活里,多的就是无形的规则和无奈。
第三百四十七章 好像有点变态了(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