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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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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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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等航海师及轮机长,涉嫌杀人罪,杀人未遂罪,因工作失误致船舶沉没,判处有期徒刑2o年。

    其余名船员,涉嫌遗弃致死罪,遗弃致伤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以上均违反《海难救助法》,船长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船员法》。

    木浦海警第23艇艇长,涉嫌救援不力,未及时通知船舱内乘客,间接造成巨大的损失,判处有期徒刑4年。

    大韩民国尔高级法院第一次等法官宣判,大韩民国尔高级检察厅席检察官判决。

    如不服本法庭判决,可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院以及大检察厅上诉。

    公元2o4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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