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汴河系统,使齐、鲁一带大部分郡县的租、调,也可循汴水西运。唐廷对永济渠的改造,主要有两个工程。一是扩展运输量较大的南段,将渠道加宽到17丈,浚深到24尺,使航道更为通畅。二是在永济渠两侧凿了一批新支渠,如清河郡的张甲河,沧州的无棣河等,以深入粮区,充分发挥永济渠的作用。
对唐廷来说,大运河的主要作用是运输各地粮帛进京。为了发挥这一功能,唐后期对漕运制度作了一次重大改革。原先在唐前期,南方租调由当地富户负责,沿江水、沿运河直送洛口,然后朝廷再由洛口转输入京。这种漕运制度,由于富户多方设法逃避,沿途无必要的保护,再加上每一舟船很难适应江、汴(泛指运河)河的不同水情,因此问题很多。如运期长,从扬州到洛口,历时长达九个月。又如事故多、损耗大,每年有大批舟船沉没,粮食损失高达20%左右,等等。
安史之乱后,这些问题更为突出。于是,广德元年(公元763年)开始,刘晏(无风注:嗯,又是这位。)对漕运制度进行改革,用分段运输代替直运。他规定:江船不入汴,江船之运积扬州;汴船不入河,汴船之运积河阴(郑州市西北);河船不入渭,河船之运积渭口;渭船之运入太仓。承运工作也雇专人承担,并组织起来,10船为一纲,沿途派兵护送等。如此一来,就成了分段运送,效率大大提高,自扬州至长安40天可达,损耗也大幅度下降。
除漕运租、调外,大运河还大大促进了沿线许多商业城市的繁荣。如扬楚运河(即隋朝的山阳渎)南端的扬州和北端的楚州(治所在山阳县,今为淮安市),汴河上的汴州和宋州(今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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