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亲自带着憨娃儿和卢三跑了一趟凶肆。
所谓凶肆,是指专门出售丧葬物品乃至全权包办丧葬事宜的店铺,类似今日之殡仪馆。
凶肆的经营项目,依照店铺大小和实力强弱当然有所不同。小的凶肆通常只卖些葬礼需要的简单器具,都是廉价之物。稍大一点的则会有棺木石椁。如果再大、再高档一些,则还有三彩釉之类的陪葬品,也就是后世所谓的唐三彩。唐三彩本是陪葬用品,乃是地道的凶物,后世有些不明所以又喜附庸风雅者,将唐三彩放在家中、办公室等日常行在之所,以显示自己有身份有地位还有钱,其实不过是自己把自己当死人,徒惹人笑罢了。
李曜对唐时凶肆的了解仅仅出自书中,他记得那是乃是唐朝大诗人白居易的弟弟白行简创作的《李娃作》,是唐人传奇中的精品。故事的主人公是盛唐时期的长安名妓李娃,和当时全国最有名望的“五姓”之一的荥阳郑生。文章中有一段提到“凶肆”:“……生(指郑生)怨懑,绝食三日,情疾甚笃,锂余愈甚。邸主惧其不起,徙之于凶肆之中。绵缀移时,合肆之人共伤叹而互祠之。后稍愈,杖而能起。由是凶肆日假之,令执窗帏,获其直以自给。累月,渐复壮,每听其哀歌,自叹不及逝者,辄呜咽流涕,不能自止,归则效之。生,聪敏者也。无何,曲尽其妙,虽长安无有伦比。”
事隔经年,李曜已经记不得那些古文,但还记得这故事的大概:说的是郑生赴京赶考,遇到名妓李娃,惊羡于她的美貌和风度,坠入情网,从此周旋在平康坊的脂粉丛中,爱得昏天黑地;什么经学,什么注疏,全抛到了脑后。这种状态如何能应付考试?一榜下来自然名落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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