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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大军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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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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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后,除了北洋军大量装备野炮外,其他军阀大多数都是装备的山炮,这山炮也较容易通过缴获补充。
    简单说分为挽马制和驮马制是作战需求也是现实条件的制约。
    在参谋部的调整计划中,并没有对各部队的炮兵团进行大规模动作,比如原来就有两个野炮营和一个山炮营的炮兵团并不会去动,直接划分为挽马制,而只有一个野炮营的部队就划分为驮马制,补充部分的山炮。比如第一师原先就装备的德造的野炮和山炮,这一次调整就把原来补充的其他型号的火炮调走,调来德造山炮,重新打造一个完整的德造炮兵团,又如第五师,原来只有一个曰造野炮营,一个国产的山炮营,以及少数其他山炮,这次调整的话就直接补充部分的山炮,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的一个野炮营,两个山炮营的山地炮兵团。
    另外各混成旅不编入野炮,其所属的炮兵营统一为山炮营,编入七十五毫米山炮或者五十七毫米山炮等。
    根据这一调整计划,参谋将国民军警卫师、第一师、第二师、第三师、第四师、第九师划分为挽马制,师属炮兵团配属两个七十五毫米野炮营,一个七十五毫米山炮营。其中第一师为德械炮兵团,警卫师、第二师、第三师、第四师都是曰械炮兵团,第九师则是美械炮兵团。
    剩余的第五师、第六师、第七师、第八师、第十一师都是驮马制,师属炮兵团配属一个七十五毫米野炮营,两个七十五毫米山炮营。其中第八师和第十一师由于是新组建的部队,所以其炮兵团为统一的美械炮兵团,其他的第五师是用了曰造野炮营,再配了两个福州自产的山炮营,第六师、第七师则是美械野炮营再配上了福州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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