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颗算及格,三十五颗算中等,六十颗算上等。八十五颗的话,可以去领奖品,都是糖果、人偶什么的小礼物,我没兴趣。我有兴趣的是挑战擂主,嗯,一百颗了后就可以挑战擂主。把擂主赶下台自己当擂主,然后等着更厉害的赶走自己。如果自己够厉害,可以一直霸着当擂主,我就打算这么干,哈哈哈!”
越听越觉得有意思,仅是一场小游戏,就把诸多吸引人的元素揉捏到了一起。特别是设立擂主的这种竞技方式,特别能挑动青少年好胜喜赢又爱风光的喜好,难怪赫尔德玩得形象都顾不上。
赫尔德还在挑衅道:“要不要来比比,它可没你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心里大动之下。四人都去换了三张票,取了小碗和小木棍打算试试。哦。那两根小木棍不叫小木棍,当前擂主很得意的解释道这叫做筷子。他还特别强申了,这个游戏弓箭手止步,他们来就是作弊,所以不允许参加。
管他筷子还是什么别的,四人之中也没弓箭手,所以都蹲了下来开始挟玻璃球。这一蹲,就觉大是庆幸,还好外套交给了医师部的学生,不然长袍挂件的一大堆,拖拖拉拉的还怎么玩?
开始玩之前,四人都觉得赫德尔夸大其词把它说得太复杂,结果一玩之下,还真觉得不那么简单。
首先小玻璃球本身就很滑溜,不太好拿捏。其次用两根小木棍,呃,筷子夹球不太容易,它要求力量的运用要很巧妙,重了容易跑掉,轻了挟起来又回掉落。再来水有折射作用,眼光所看到的球实际上并不在原来的位置上,会随着水的深浅发生错位,要准确的伸筷到小球那里也是一种技巧。其它还有竞技作用在里头,几十双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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