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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之大奸臣严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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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6章 高丽丧权辱国《除夕条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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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成桂对严嵩,那是王八对绿豆,铁公鸡对钢公鸡,都是一毛不拔,旗鼓相当啊。
    李成桂一想,让严嵩这个铁公鸡不要钱不太可能,也只好答应以物易物。
    双方签署了一个秘密协定。因为这一天是大明农历腊月二十八,接近除夕,史学家们称为“除夕条约”。
    【除夕条约】规定,大明提供100门大炮、相关炮弹、一万火铳,还有一百万子弹(以上都是二手货),高丽一方购买费用为5000万两。包括以现货黄金交易500万两。大明同意高丽以规定的十三种货物(高丽参、铁矿、木材、皮毛、粮食等),在未来20年中,逐年偿还。第一年偿还的货物总价值,不低于一千万两。
    【除夕条约】另一条重要规定,作为大明优惠支援的代价,高丽感激大明,视大明为父国,开放新义州(朝鲜北部港口)、仁川(中部港口)、济州(南部港口)等沿海3座城,作为大明远洋舰队的驻地。大明可在三城的港口周围驻军。
    这个协议签订完,严嵩看着李成桂用颤1抖的手,在上面盖完国玺,用印生效,心中满意。
    这份协定,以大明的废旧军火,换来了这么多钱财,还有物资,甚至还获得了高丽三座沿海港口的驻兵权。对大明来说,可谓一本万利,对高丽来说,是不折不扣的卖国条约啊。
    5000万白银当然是天价,但更要命的是新义州、济州和仁川,足足三座最重要的港口,都落入了大明海军之手。
    此时大明海军还没成形,看不出对朝鲜的危害,但不出5年,当李成桂再看到那排水量1500吨、上百巨炮的海上巨兽—

第836章 高丽丧权辱国《除夕条约》【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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