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我这才发现他早已收了戏谑之笑,非常认真地念着这一首周敦颐的爱莲说,眼神中那凌厉的峰芒又显,我心想,坏了,这是我第一次向他展示我的文学才华。
他慢慢抬起头,莫测高深地看着我。
天气实在太热了,我的汗水直流,我试着额头,站起来,端起茶盅:“三爷,我再给你端一碗吧。”
“不用了,”他收回目光,又恢复了儒雅,对我笑道:“木槿写得真好。光潜的诗词已是流传甚广,不想其妹的文才亦是如斯高绝。”
现在如果再说是宋明磊作的,似乎又太唐突了些,我只好不安得怯嚅着:“三爷谬赞,是木槿显丑了,木槿如何能和宋二哥相提并论。”
我想取回我的鹅毛笔,他却拿在手中细细端详着:“我以为你要羽毛作什么,却原来是为了作这样一支---笔。”
他给我的那些漂亮羽毛中,我最喜欢那天蓝与鲜黄相间的那支羽毛,所以用他作了这支长长的羽毛笔,他试着用我的鹅毛笔写了几下,点头道:“果然巧思妙想,你是如何想到的?”
“呃!木槿以前在建州老家,有时同村大叔搭船下西洋,带回来些希奇玩意,木槿的毛笔字又差,就央爹爹帮我买了下来。”这是实话。
他的墨眉一挑,对我微笑着,然后认真地用他的毛笔在画上题下我写的那首爱莲说,只是写到“莲之爱,同予者何人”时,改成“莲之爱,同予者墨隐”,而墨隐正是原非白的字,我一惊,正要出口相阻,他已写完,并叫我过来题上落款。
你这个混小子,这幅画和这爱莲说若是流传出去,你是不是又想我被你的fans砸死,好掩护你的梦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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