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别是非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而不是从后天获得。
这套自然法则是无上命令,适用於所有情况,是普遍性的道德准则。康德认为真正的道德行为是纯粹基於义务而做的行为,而为实现某一个个人功利目的而做事情就不能被认为是道德的行为。
因此康德认为,一个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并不取决於行为的后果,而是采取该行为的动机。
只有当我们遵守道德法则时,我们才是自由的,因为我们遵守的是我们自己制定的道德准则,而如果只是因为自己想做而做,则没有自由可言,因为你就成为各种事物的奴隶。
其学说用其自己的说法乃是主要回答四个问题:我能认知什麽?我应该做什麽?我希望什麽?人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