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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藏杀机:清代四大奇案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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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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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历史上从未发生过的大案。
    案发后,虽然涉案官员都受到了相应处罚,然而一叶知秋,吏治全面腐败,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国库钱粮亏空严重,均成为嘉庆一朝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特大命案李毓昌之死就是发生在这样的背景下。此案涉及人物上到两江总督、下到长随,更因为案情离奇复杂、审理过程费尽周章而轰动朝野,被称为清代的奇冤大案。
    嘉庆十三年(1808),暴雨连绵,黄河决口,江苏淮安一带首当其冲,洪水泛滥成灾,房倒屋塌,饿殍遮道,无数百姓失去了家园,沦为灾民。清廷为此紧急启动了救灾放赈机制,并要求地方官员必须派出精干官员下去查赈,务求赈灾钱粮发放到灾民手中,以表示朝廷是真心“恤民”。两江总督铁保和江苏巡抚汪日章不敢怠慢,立即选派了官员,分赴灾区。
    其中,有十一名官员被派往山阳县查赈。山阳县为淮安府所在地,也是这次水灾的重灾区,朝廷专门为之拨银九万九千两赈济,因而派往山阳的大多是老辣干练的官吏,如府知事余清扬,同知林永升,州同龚国烜、谢为林,教谕章家璘,县丞张为栋,训导言廷璜,典史吕时雨及从九品温南峰、黄由贤十人。只有一人例外,那就是新科进士李毓昌。
    李毓昌,字皋言,号荣轩,山东即墨人。出身贫寒,却自幼好学,以品学兼优闻名乡里。乾隆五十九年(1794)中举人,嘉庆十三年(1808)中进士,以即用知县分发到江苏候缺。到江苏赴任不久,李毓昌便赶上了江苏水灾,于是奉命以查赈委员的身份前往山阳县查赈。
    这一年,李毓昌刚好三十六岁,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步入仕途。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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