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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藏杀机:清代四大奇案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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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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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读官如果发现有出入,则用赭色笔改正。对读完毕,对读官在试卷上具名戳印,然后将朱卷、墨卷一起交收掌官。收掌官负责保管墨卷,朱卷则分包分批送提调堂,经监临官盖印后送入内帘。一切正常,外帘程式遂告结束。
    朱卷进入内帘后,先由内帘收掌官分成若干束,由副主考官宋之绳抽签决定将哪一束试卷分给哪一房同考官批阅。这一套阅卷过程相当程序规范,由此就有很大的偶然性,李振邺收了钱的二十五名考生的试卷未必到得了他手中。不过,巧的是,他恨之入骨的张汉的试卷刚好分到了他这一房,他从关节中一眼辨出后,立即毫不犹豫地用蓝色笔在卷子上涂抹一番,评为下等。
    按照规定,各房同考官对试卷是没有决定权的,他们只能将他们认为好的卷子圈出来,推荐给正、副主考官,称为“荐卷”,俗称“出房”。对于特别出色的试卷,同考官会特别推荐,称为“高荐”。那些没有得到同考官推荐的卷子则被称为“落卷”,同考官必须在这些落卷上也写上批语,说明不予推荐的理由。为了防止佳作被弃,主考官有权在落卷中搜寻好的试卷,称为“搜落卷”。不过因为试卷众多,正、副主考搜落卷只是个形式,他们一般会集中精力在同考官的荐卷上,再按比例选取考中者。比如倘若从李振邺的荐卷中选中五份,那么也必须在张我朴的荐卷选出五份来,这样一碗水端平,没有看轻哪位同考官的嫌疑,不会得罪同僚。
    这样走一遍流程下来,一本卷子上布满了各种颜色。这是因为清朝对阅卷官在试卷上的用笔颜色有很严格的规定:誊录官用朱笔,监临官及监试、提调、受卷、弥封、外帘收掌等官用紫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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