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笼再往左一点点……对,对,再斜一点……过了过了……对对对,就这个角度!”
李汉无奈的站在庭院里指挥几个被抓来当壮丁的警卫悬挂灯笼,脸上要多不情愿有多不情愿了。要说去年过年,行署内可没有这么重的过年味道,他也只是跟女孩加上蒋方震又宴请了一些军政府的各部部长及家属一起吃个饭,当然少不了跟汉口的几位领事吃了一顿虚伪不自在,过了年初二,他又重新忙碌起了军政府的各项工作来。
然而今年却不一样了,没办法,谁让按照国家的规定,今年将会是这个国家数千年来的第一个春节,想不郑重一点都不可能。最起码女孩喜欢,她跟女校里认识的几个同学一早提前几个月就在准备着这个春节了,李汉也不愿让她不高兴了。
中国历史上早有“春节”,不过指的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立春”,到南北朝时,“春节”是泛指整个春季。把正月初一定为“春节”,是辛亥革命以后的事。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在南京宣布成立,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随即宣布中国废除旧历采用阳历(即公历),用民国纪年。但民间仍按传统沿用旧历即夏历,仍在当年2月18日(壬子年正月初一)过传统新年,其他传统节日也照旧。有鉴于此,1913年7月,由当时北京(民国)政府任内务总长的朱启钤向大总统袁世凯呈上一份四时节假的报告,称:“我国旧俗,每年四时令节,即应明文规定,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凡我国民都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假一日。”但袁世凯认为国家要实行“五族共和”,端午等汉族节日列为全国节日不妥,只批准以正月初一为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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