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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陆权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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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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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此时已隐隐的欧洲第一强国之称,只是路易十四还不至于选择挑战远东第一强国,这样的商讨注定毫无结果。
    当各国使节都离开后,英国使节却留了下来,英国使节是来与未法国签订密约,希望可以联手对荷兰发起战争。
    这将是第三次英荷战争,前二次的英荷战争分别在大明弘光八年(西元1652年)和弘光二十一年,(西元1665年),第一次英荷战争的原因是由于英国议会在大明弘光七年时,颁布著名的《航海条例》,规定一切在欧洲、美洲、非洲生产的商品,只有在英国船员管理的英国船只上才能运送到英国本土。
    荷兰国土面积只有四万平方公里,最盛时却拥有1万6千艘商船,海上运输线等于是荷兰的生命线,英国颁布的《航海条例》无疑极大损害了荷兰的利益,最终双方在第二年爆发战争,这场战争持续了三年,以英国取得胜利告终,双方签订《威斯敏斯特和约》,荷兰被迫承认了英国的《航海条例》。
    第二次英荷战争则是英国主动挑起来的,英国人抢夺了荷兰在美洲的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并将之改名为纽约。第一次英荷战争失败,痛定思痛的荷兰对自己的海军大大加强,英国的挑衅使荷兰找到宣战的借口,这场战争同样进行了三年,在西元1667年6月,已经连续取得数次海上胜利的荷兰海军突入泰唔士河,炮击伦敦,祸不单行的是,当时伦敦正在流行鼠疫,一万多人死于非命,英国迫不得已,只得承认战败,与荷兰签订《布雷达和约》。根据和约,英国不但放宽了《航海条例》,还放弃前面抢占的荷兰殖民地。
    这次战争的失败,使得查理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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