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冶金司、纺织司这四个部门。
工业司付责管理各工厂、手工作坊的生产事务;矿产冶金付责管理开矿、冶金等事务;纺织司付责与整个纺织行业有关的各种事务,而对外司则分为两块,一块付责对务贸易,另一块付责对外交流来往,因为现在对外主要还是贸易来往,商毅暂时还用不着一个外交部,等以后条件成熟之后,再进行分离。
但凡事有利就有弊,部门分得细了,虽然可以使管理更方便,更专业,也更直接,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不少事情需要几个部门同时管理,比如一个炼钢厂,因为这既是工厂,又有商业行为,首先要在工业司和商业司注册,同时炼钢又属于冶金行业,因此又要经过矿产冶金司批准,如果要进口矿石,侧还要通过对外贸易交流司,再加上完税需要的财政司,建厂房又需要通过工建司,因此前前后后一共要和六七个部门打交道。
一个丝绸厂也是一样,虽然不用和矿产冶金司打交通,但又多了一个农业司,因为织造丝绸要种桑养蚕。虽然不像后世那样,一件事情要跑十几个部门盖章,但也比过去要麻烦得多了。因此商毅的这个提议也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对和质疑,也有人认为可以只成立工业司、对外贸易交流司这两个部门,而矿产冶金司、纺织司则可以先挂在商业或工业司下面,先观望一段时间再说。
不过商毅也知道,世界上不存在绝对完美无缺的制度,随着生产社会化,分工会越来越细,而管理也会越来越细,这也是大势所趋,想拒绝这种发展趋势是不可能的,只能从提高各部门的办事效率上着手解决。因此也不厌其烦,向众人反复说明增设这些部门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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