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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修仙:从金丹老祖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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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明令禁止,戴罪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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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寻找伴侣,不得寻找近亲之人,同源血脉不可结亲。”
    陈世特意指出这一点。
    这是因为修仙界常有的一件事。
    一些修仙家族为了保证血脉纯净,诞下拥有灵根的后代,会进行近亲结亲。
    但这种做法,并不可行。
    甚至生育畸形胎儿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虽然没人知道是什么具体原因。
    但陈世认为,和其他拥有灵根血脉之人结亲,才是最稳妥的选择。
    不仅保证了,诞下拥有灵根资质孩子的高可能性。
    还可以顺便将三家之间的嫌隙消除。
    毕竟。
    这样生育的后代,拥有三家的血脉。
    也就不会出现,主外之分,血统旁系等增加隔阂的因素出现。
    全部都是陈家的好儿郎。
    这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不过。
    对于此事,还需要有一点进行补充。
    陈世继续说道:“第三,结亲一事,只能是陈家子弟和原本高家子弟,或是陈家子弟和原本王家子弟。
    决不允许,出现原本高家子弟和原本王家子弟结亲!”
    这一明令禁止。
    是为了预防,有些原本高家和王家的人,贼心不死。
    两两结合诞下外姓之人,试图在以后,利用陈氏子弟的身份扳倒陈家。
    陈世决不允许此事出现。
    要知道。
    在他出关之前,高家和王家便关系密切。
    两家家主对待陈修,两人一唱一和,可以说是狼狈为奸。
    可以确定,两家后人也关系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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