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蓝色风暴 第六百五十四章 案情分析会(二)
在新冷县,肯定认识很多很多人,其中也绝对有很多很多公务人员。如果说每一个与龚志超认识的人,我们都认定他是他们团伙的成员,这个推论正不正确?显然是不正确的。因此,何局长以叶鸣是龚志超的朋友这一点,就推断叶鸣是龚志超团伙成员,我是不赞成的。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问题。严书记与何局长都认为:上一次龚志超没有被专案组查处,逃脱了法网,以致酿成了516血案,完全是叶鸣利用他的关系和后台包庇、纵容他的结果。所以,叶鸣是516血案的重要嫌疑人,也是龚志超团伙的军师和保护伞,我们应该对他采取立案侦查措施,并尽快将他双规或者是刑拘。
对于这一点,我不知道与会的其他同志是什么想法,但对我来说,我是最不认同这一点的。为什么呢?我是一个纪委的干部,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了二十多年。我们办案有一个基本的原则,那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而要贯彻好这个原则,我们就必须重事实、重证据,不能脑袋瓜子一热,凭自己的主观想法去定案,凭自己没有证据支持的推断去定罪。说得不好听一点:这种办案方式,是古代那种人治的方式,一切依靠办案者的主观判断定罪量刑,与我们现在的法治精神是背道而驰的!
“具体到叶鸣的问题上,我觉得:刚刚严书记和何局长对叶鸣与516血案有牵连的判断,我觉得是有点草率、有点牵强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现在并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证明叶鸣找了省里的领导出面给龚志超说情。严书记与何局长的判断,只是依据举报人的没有任何实际内容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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