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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贝克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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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章 这姑娘好像在哪儿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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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克汉姆感觉电影名字改成《暮光之城》之后,逼格上升了不止一个档次。
    他断定老约翰肯定凭借“先知”的优势,把这个世界后世的电影照搬了过来。
    两个人相识两年,彼此之间都很熟悉。
    以贝克汉姆的经历,老约翰是一个有社会地位的人,这一点完全没有毛病。
    对方在字里行间里透漏出的气质,大多数有身份的人身上都有。
    老约翰要么有钱,要么有权,他坚信自己不可能看走眼。
    但是说到文化素质,老约翰应该不太行。
    贝克汉姆觉得除了足球,老约翰大多数事情上的知识都很贫乏,大概率是个自力更生的富一代。
    所以在他看来,老约翰绝对没能耐写剧本,一定是从网上扒来的。
    他基本可以断定,这个剧本肯定在老约翰的世界里取得过不小成绩,否则对方也不会把这个剧本拿出来,光看名字就能感觉到电影不简单。
    贝克汉姆迫不及待地想看剧本,空白页不一会儿就出现了大段文字:“在英国一个名叫曼彻斯特的地方,住着1位永远17岁的男生,他出没神秘,与世无争,他的家人低调神秘。
    他永远不会衰老,更不会死亡,直到一个女孩出现才揭开了一切.......”
    读完这个剧本,贝克汉姆笑着点了点头,老约翰扒来的剧本确实质量不错,一搭眼就知道成色。
    读完剧本,贝克汉姆觉得这个故事很适合自己的形象,校园的背景,纯洁的爱情。
    不但没有毒点,还能增加一波好感,如果对方答应使用这个版本,拍一部电影问

第254章 这姑娘好像在哪儿见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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