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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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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和掺乎,不能拍板,说起话来,还不如一个庭长或法官,便无人找他啰唆。外面无人请他喝酒,董宪法可以与法院的同事喝。但法院的同事见他二十年不进步,想着以后也不会进步了,只能等着退休了;一个毫无希望的人,也无人浪费工夫与他喝酒。法院是个每天有人请酒的地方,但董宪法身在法院,却无人请他喝酒。长时间无处喝酒,也把人憋死了。久而久之,董宪法已经沦落到蹭人酒喝的地步。每天一到中午十一点,董宪法便到法院门口踱步。原告或被告请别的法官喝酒,大家从法院出来,碰见董宪法在门口踱步,同事只好随口说:
    “老董,一块儿吃饭去吧。”
    董宪法一开始还犹豫:
    “还有事。”
    不等对方接话,马上又说:
    “有啥事,不能下午办呀。”
    又说:
    “有多少鸭子,不能下午赶下河呀。”
    便随人吃饭喝酒去了。
    久而久之,同事出门再见到董宪法,便把话说到前头:
    “老董,知你忙,今儿吃饭就不让你了。”
    董宪法倒急了:
    “我没说忙,你咋知道我忙?啥意思?想吃独食呀?”
    又说:
    “别拿我不当回事,明告诉你们,我老董在法院工作二十年了,忙也许帮不上你们,要想坏你们的事,还是容易的。”
    倒让同事不好意思:
    “你看,说着说着急了,不就开个玩笑吗?”
    大家一起去喝酒。再久而久之,同事出去吃饭,不敢走法院前门,都从后门溜,知道前门有个董宪法在候着。

六(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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