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告诉程香茗,当时接到报警之后,他就来到了现场。现场很乱,很多受伤的群众躺在地上。他到来划出了警戒线之后,对爆炸地点进行了勘察,爆炸物为普通的tnt炸药插上雷管与导火索进行爆炸的,时间可能有五分钟之久。
这就是说,作案者有充足的时间离开。据分析与测试,作案者离开第一个爆炸点之后,便来到第二个爆炸点实施了同样的爆炸。此爆炸案为一人所为,另无他人。因为当时看戏的群众很多,至于是何人所为,很难查清。
后来又听说同心小学附近发生了绑架案,行动科长便去了那里。可是现场什么都没有,只见情报科长将妻子抱在怀里。据拉车的车夫反应,是一辆车挡住了他们的去路,车上的人下来直接抢走了孩子,他也反抗,但无济于事。
他把当时的情况复述了一遍。至于情报科长收到的情报,他不得而知,后来还是结案后江红雷说出来后,他才知晓。
当时行动科长也觉得奇怪,情报科长收到这样的情报后,为何没有向专案组的同志提起过,就直接按照绑架者的要求去嘉义交赎金去了。
其实所谓的交赎金,是为了转移他们的视线,分散他们的注意力,让他们集中警力去嘉义,而他们好在海安城藏匿人质。可幸的是,江红雷救了人质。否则不知还会发生什么,人质是否会有危险,也很难说。
为什么情报科长不相信那份情报的真实性,可能也是缘于他知道龙蚁帮跟其关系不错,没有理由要绑架他的孩子,可能怕被误导方向。但这一点,情报科长始终未说出来,这只是行动科长分析而已。
最后分析案件时,情报科长也有如此
第二百六十四章审查警局绑架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