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场见过他。
可惜平时没怎么注意过,而且平时俩人也不咋着说话。
自从麦花跟洪亮私奔以后,老金的话就少了,在工厂里好像个闷葫芦,只知道埋头苦干。就是想借着劳动来忘却对麦花的思念。
老金将野狼压倒的瞬间,那条狼不干了,吱吱呜呜一声尖叫回头就咬,咝咝啦啦,将老金身上的衣服撕扯得千条万缕,爪子也在男人的肩膀上,前胸上挠出了好多血道道。
老金却浑然不怕,死死抱着狼身,脑袋顶在它的下巴上。
这就是老金的聪敏之处,将狼抱紧,是为了不让狼的利爪碰到自己,脑袋顶它的脖子,是为了不让狼的嘴巴靠近自己的脖子。
只要狼的两大武器被束缚,它也就没有攻击的能力了。
就这样,老金没有放开狼,狼也没有咬到他,一人一狼在地上打起滚来,旁边的草丛跟庄稼地都被压得倒伏了,人在大吼,狼也在嚎叫。
“金哥,金哥!!”黄珊珊吓得不知所措,不敢上去帮忙,也不敢逃走。
上去帮忙吧,她一个女孩子弱不禁风,逃走吧,觉得自己又不够仗义,万一老金真被狼咬死了咋办?所以她只能瑟瑟发抖,瞧着人跟狼就那么僵持在一块。
老金从前就是个文弱书生,可自从来到娘娘山以后,参加过修路,做过修路队的大队长,他的力气也比从前大了很多,身材灵活。两只长满老茧的大手最后竟然卡住了狼的脖子,打算把它掐死。
野狼憋得喘不过气来,挣扎得更厉害了,两只前爪挠得也更厉害了。
就这样,老金的胸口被抓个稀巴烂,不是胸骨阻挡着,他的
第514章 舍身救人(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