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被她妈带的,忘了刚才的顶撞,点点头:“记得!他现在在邱县当县委书|记……”
“对!”罗胜兰便笑:“当年,我追着你爸跑,而你孙叔叔追着我跑。你孙叔叔什么都好,那时候当知青,什么苦活累活他都干的动也帮我干,可我总惦记你爸爸,怕你爸爸被锄头磨烂了一双作画的手……那时候,我觉得你爸爸是清风明月,是世间再也没有的男人。而你孙叔叔这样的,一抓一大把……可结果呢,你爸爸成了什么样?你孙叔叔又成了什么样?”
孙叔叔的爱人也不是一个优雅的女人,相反,很有些大大咧咧的。但是一看,就知道她过的很好,那双手保养的比妈妈还好。家里的活,只要不是孙叔叔实在有事,只要有空就帮着干。到现在,孙叔叔依旧是一位健壮又不失儒雅的绅士。
那么好的男人,当年在妈妈的眼里却不如爸爸吗?
“是不是很傻?”罗胜兰轻声问了一句,然后过去抚摸闺女被打的脸庞:“谁都有傻的时候。孩子,你这件事,就是在犯傻。在别的女人那里,他是好男人。可在你这里,却未必。男人,跟脚上的鞋身上的衣一样,适合的便是最好的。不必追求光鲜亮丽,只要舒服、暖和,夏能扛日头,冬能御寒,便是好的。别的衣服鞋子再好,你用着不理直气壮,穿着不舒服合身,要他何用呢?就跟你身上这件衣服一样,你看,穿在你林姨身上,她便如同贵妇,叫人觉得优雅闲适,可穿在你身上,像什么?”她推着孩子再度站在镜子前面:“你自己看看,像什么?好看吗?”她叹了一声:“不好看!就像是唱戏的,还是跑龙套的,找了一身谁都知道不合适的衣服套在了身上。闺女,别
1393.烟火人间(27)三合一(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