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妇女抱着一件兽皮袍服走了过来,对江少流点点头。
“她叫华胥,是燧的妻子,手艺在部落里数一数二。”老原始人翘起大拇指,称赞道:“她做的衣服,连燧都赞不绝口,穿在身上一点都不影响和怪兽战斗,你的衣服破了,换下来吧,请接收我们燧部落最真诚的款待。”
江少流接过兽皮袍,脸色复杂。
没想到,自己竟然来到洪荒,要回去的话,必须要找到那盏古灯才有机会实现。可是,该怎么找?
江少流还在思索,部落里的人们已经欢天喜地的忙碌起来,生火的生火,宰怪兽的宰怪兽,孩子们也都跑出部落捡木柴,也有的跟着母亲去河边抓鱼,很快就在部落中心的深坑里燃起了熊熊火焰,把中间那块大石头照耀的一片通红。
“外来人,你穿这兽皮袍子很合身啊。”一个半大孩子领着江少流进入一个帐篷,等他换完衣服出来,眼睛亮晶晶的:“你生的很好看啊,就是不怎么壮,但你会在天上飞,和神仙一样。”
江少流笑笑。
这个时代的人们,男的女的都很强壮,眼前这个半大孩子叫吉泽,才八岁多点儿,个头已经有一米六,身上的肌肉块硬的和石头似的,能举动三百多斤重的石锤,是这个部落年轻一代的孩子王。
“我们去火塘,我给你讲讲部落发生过的大事。”吉泽领着江少流走到部落中心的深坑边上,伸手指着那块大石头上的繁琐符号,满脸崇敬:“很早很早的时候那个时候还没有我,部落的先辈们为了生存,和各种天灾战斗,杀怪兽,盖房子……”
连续几百年,部落先辈们艰难生存,每发生一件大事,
第四百八十四章 洪荒大世界(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