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穿回来后,成了不死之身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我穿回来后,成了不死之身_分节阅读_293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一支卷着奇怪花纹的铅笔,接着冷静地对容榛说:“二十号之前的商品需要一枚地球币作为押金。”
    “铜币可以吗?”容榛问。
    “可以。”
    容榛闻言手里便已捏着一枚铜币。
    导购员伸出苍白的手接过,然后用手中的笔在柜台上写了一个13,不一会儿,他面前不远处的柜台里发出一阵声响,抬眼望去,只见一个泡泡从柜台里飘出,而方向正是导购员自己所在的位置。
    蒲潼荏看到这一幕,眼睛一转,悄然往前走了两步。
    容榛看着泡泡里东西,眼中喜意一闪而逝,很快敛住心神望着导购员。
    “将手放在上面就算刻上了印记。”导购员说,“每个人只能刻一个印记,在这件商品没确定主人前,你不能选其他的商品。”
    “也就是说,每个人只能选一件?”容榛若有所思道。
    “不,只要你能让商品上面的印记只留下你自己的,无论几个,你都可以拥有。”导购员道。
    容榛并没有把他这句话放在心上,按导购员说的,将手放在那看似‘一触即破’的泡泡上,很快,泡泡上面出现一个黄色的光点,和一个数字‘1’。
    “留完印记,如果在商场关闭前十分钟没有其他人的印记,那么这件商品的所属权就属于你。”导购员逐字逐句,像机器一样讲述。
    在他说完,被容榛看上的13号重新进入了柜台。
    有了容榛这个例子,后面观望的人相继跑过来急冲冲道:“导购员,我要4号。”
    “导购员我要23号。”
    “我要10号。”
    “……”
    很快,一群人

我穿回来后,成了不死之身_分节阅读_293(2/3)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