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三哥的了。”
范大川敲了他一下,低声骂道:“就你会算计!”
话虽然这样话,范大川也觉得小儿子说得对,只要陆家的孙子还认父亲,那陆家的财产迟早都是自己儿子的。
他忽然觉得这个上门女婿也不错。
范大川点点头,“朱大官人说得不错,其实我的要求很简单,只要亲家翁待我儿子好就行了,我是不想管那么多事情。”
但范大川的态度并不代表范宁的态度。
范宁可不是想要三叔过得好一点,不仅要过的好,而且要有尊严。
尊严是至少一个孩子姓范,平时不允许打骂,要真把三叔视为女婿看待。
而过得好,那就是需要以物质为基础,范宁提出了他的方案,三叔作为女婿,要获得应有的土地收益。
不管这些土地收益是用在儿女身上,用在妻子身上,这是三叔自己的事情,但丈人丈母必须给女婿让利。
最后协商,陆员外同意将女婿所耕土地八成的收益,归女婿和女儿所有,也就是说,三叔如果每年耕种百亩土地,其中八十亩土地的收入归三叔范铁牛所有,除去税,每年范铁牛的收入大概在一百贯钱左右。
这才是陆员外真正的让步,只有物质上的独立,才会有人格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