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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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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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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7年(雍正五年)正式设驻藏正副大臣二人,分驻前后藏。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清廷颁布了《钦定西藏章程》,规定有关藏内大小事务。均应禀明驻藏大臣办理,并规定了西藏地方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一整套制度。
    但随着十九世纪中叶英国完成对印度次大陆地入侵后,西藏的局势开始复杂起来。英国殖民者在完成对印度的占领后。又开始把侵略矛头指向与印度毗邻的西藏。其首要目标是确保印度这颗英国女皇皇冠上最耀眼明珠的地位不受损害,使西藏成为印度与沙俄之间的缓冲地带;其次是掠夺西藏丰富的羊毛、皮革、矿产资源,推销印度茶叶和工业品,并通过西藏进一步向中国西部扩张。
    当然,此一时彼一时,眼下英国无暇自顾,国防军由蔡锷将军率领,顺利由四川进入西藏。随后,一场轰轰烈烈地废除农奴制改革就开始了。
    第一步是开展“三反”(反对叛乱、反对乌拉差役制度、反对人身依附制度)和减租减息运动。在农村,对于参加叛乱领主的土地实行“谁种谁收”的政策;对于未叛乱领主的土地,实行“二八减租”(领主得二,佃户得八)。同时,解放家奴,废除人身依附。在牧区,对于参加叛乱牧主的牲畜,由原放牧的牧民放牧,收入归放牧的牧民所有;对于未参加叛乱牧主的牲畜,仍归牧主所有,但减少牧主的剥削,增加牧民收入。
    第二步是对参加叛乱领主的生产资料实行没收,分配给贫苦农、牧民;对于未参加叛乱的领主,采取赎买的政策,国家出钱赎买他们的生产资料,无偿分配给贫苦农、牧民,农、牧主也分得一份生产资料。
    由于这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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