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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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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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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向蒙古王爷们租地。
    赤峰附近的土地归蒙古族王爷贡桑诺尔布所有,贡桑诺尔布字乐亭,号夔庵,男,蒙古族,清同治十年(公元1871年)生,系成吉思汗勋臣乌梁海济拉玛的后裔,卓索图盟喀喇沁右旗第十四代世袭札萨克多罗都棱郡王。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公元1898年),其父病故,翌年春贡桑诺尔布承袭了喀喇沁王的爵位,时年27岁。
    贡桑诺尔布承袭王位后,立即革除其父时的一些秕政、旧制。解散了京戏班;取消了王府差役不准吃饱的限制;将旗民的差徭制改为定额负担制;曾下令,不要把旗民分成贵贱等级,下级官员参见王爷不准自称"包勒"(奴隶、奴才),改跪拜礼为鞠躬礼;同时训令旗民,今后有3个儿子的人家,不准送2子去当喇嘛;现有的喇嘛,凡有违法劣迹行为者,一律令其还俗。
    光绪二十七年春(公元1901年),高薪聘请军事教官周春芳,把王府青年差役和护卫组成军队,保卫地方治安。
    针对清朝对蒙古人实行羁糜政策,不兴文化教育,崇信喇嘛寺庙,使蒙古人愚昧落后的情况,贡王于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自费兴办崇正学堂,招收旗民青少年免费上学。
    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又办起守正武学堂,吸收旗内官员子弟30多人入学,聘请日本教官,按日本陆军操典教学,培养初级军官。是年冬,贡王未经清政府许可,私搭日轮东渡日本,参观大板万国博览会,访问陆军参谋本部次长福岛安正大将,与日本朝野名流接触,参观东京实践女学。
    清光绪三十年冬(公元1904年)贡桑诺尔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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