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知其处;有贤而不以行,观臣下之所因;有勇而不以怒,使群臣尽其武。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贤而有功,去勇而有强。
君臣守职,百官有常,因能而使之,是谓习常。故曰:寂乎其无位而处,漻乎莫得其所。明君无为于上,君臣竦惧乎下。
明君之道,使智者尽其虑,而君因以断事,故君不躬于智;贤者勑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躬于能;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故君不躬于名。
是故不贤而为贤者师,不智而为智者正。臣有其劳,君有其成功,此之谓贤主之经也。道在不可见,用在不可知君;虚静无事,以暗见疵。见而不见,闻而不闻,知而不知。
知其言以往,勿变勿更,以参合阅焉。官有一人,勿令通言,则万物皆尽。函掩其迹,匿有端,下不能原;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
保吾所以往而稽同之,谨执其柄而固握之。绝其望,破其意,毋使人欲之,不谨其闭,不固其门,虎乃将在。
不慎其事,不掩其情,贼乃将生。弑其主,代其所,人莫不与,故谓之虎。处其主之侧为奸臣,闻其主之忒,故谓之贼。散其党,收其余,闭其门,夺其辅,国乃无虎。
大不可量,深不可测,同合刑名,审验法式,擅为者诛,国乃无贼。是故人主有五壅:臣闭其主曰壅,臣制财利曰壅,臣擅行令曰壅,臣得行义曰壅,臣得树人曰壅。
臣闭其主,则主失位;臣制财利,则主失德;行令,则主失制;臣得行义,则主失明;臣得树人,则主失党。此人主之所以独擅也,非人臣之所以得操也。
人主之道,静退以为宝。不自操
第216章 VS宠妃系统三十一(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