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锒铛入狱,那我就无法实现和商诗共同赴死的夙愿了!
我对刘警官郑重其事地说:“刘警官,如果法院给商诗指定了辩护律师,请一定要立刻告诉我,我要立即见他!”
刘警官好奇道:“难道你有什么有利于商诗的证据吗?那她为什么不委托你做她的辩护人呢?”
我叹道:“你们不了解我们的情形,其实我有很多话可以帮她说,可是你们又认为我不是她的亲属,没有权利帮助她,没有权利了解你们审讯的情况,这我就没着了,只能依赖唯一的这点权利表达我的观点了!”
刘警官意味深长地笑道:“那就祝李兄弟好运吧,但愿你能找到可以让商诗起死回生的绝招!”
我在这边下意识地重重点头,说:“谢谢,我会的!”
挂了电话后,我将手头几个比较急的事情匆匆处理完毕后,就跑到病案科要求查找潘天高的病历,结果病案科的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敲了几行字后告诉我,病历被医务处华浩借走了。
这小子,借潘天高的病历干什么呀?我匆匆忙忙又跑到医务处将他找到,向他要病历。结果他一翻白眼道:“都什么时候了,还想起要他的病历,早被检察院来人封存,现在又被法院调走了!”
我半天回不过神来,这公检法办案还真不是吹的,方方面面都能想到,我自己还在这里自作聪明呢!
由此看来,他们是不是已经预感到辩护方会以此作为辩护理由?打算将这条本就十分渺茫的路也堵死?可是潘天高已死,到底还有谁和商诗有那么大的冤仇,非要置她于死地呢?难道我们的公检法为了匡扶正义,竟然可以用心到了这样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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