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
高斯·修德曼在一旁拔出光剑,想要救护却也来不及了。而就在这万份惊险的时刻,眼看我的刀已经离少女的头部已经近在咫尺了;面前才突然一道白光闪过。
『啊啦~真是的,明明人家~什么都没有做呢!你为什么要杀我啊?就因为你自己的东西被人夺走了,所以就要夺走别人的东西了吗?』
砰!
一声金属的碰撞声随之响起,大刀被一股巨力弹回;几乎令我失去平衡,连退几步才稳住步子。
再反应过来之时,面前一个冒着寒芒的金色狼牙棒被少女立着;简直比她还高。很是巨大。
狼牙棒的獠牙全是金黄色的锥形尖刺,打在人身上;估计窟窿眼都能砸出来。
万万没想到,明明是身材那么娇小的女孩;武器居然是一个几乎比她身子还大的狼牙棒。少女双手抓住狼牙棒的握把,一脸嗔怒的说:『你不听话哦~我要你喝酒,你却在这里打打闹闹的破坏老娘的酒兴!你现在自罚三杯还来得及。』
她看上去绝对不好惹,那么;该怎么选择呢?此时此刻,历史再度将决定我生死的机会交给了当时的我。
A.赔罪认错。
B.绝不认错。
选
择
决
定
了
命
运
,
却
又
是
命
运
的
一
部
分
。
选项结果A:
第63章 我蛮夷也(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