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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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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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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头的,尽法处置。你且回衙门去办事,凡事须要斟酌些,不可任性。”汤知县又磕头道:“这事是卑职不是;蒙大老爷保全,真乃天地父母之恩,此后知过必改。但大老爷审断明白了,这几个为头的人,还求大老爷发下卑县发落,赏卑职一个脸面。”按察司也应承了。知县叩谢出来,回到高要。
    过了些时,果然把五个为头的回子判成‘奸民挟制官府,依律枷责。’发来本县发落。知县看了来文,挂出牌去。次日早晨,大摇大摆的出堂,将回子发落了。正要退堂,见两个人进来喊冤,知县叫带上来问。一个叫做王小二,是贡生严大位的紧邻,去年三月内严贡生家一口才生下来的小猪,走到他家去,他慌忙送回严家。严家说,猪到人家,再寻回来,最不利市,逼著出了八钱银子,把小猪就卖给他。这一口猪,在王家已养到一百多斤,不想错走到严家去,严家把猪关了。小二的哥哥王大走到严家讨猪,严贡生说,猪本来是他的,要讨猪,照时值估价,拿几两银子来领了猪去。王大是个穷人,那有银子,就同严家争吵了几句,被严贡生的几个儿子,拿拴门的闩,杆面的杖,打了一个臭死,腿都打折了,睡在家里,所以小二来喊冤。
    知县喝过一边,带那另一个上来问道:“你叫做甚么名字?”那人是个五六十岁老者,禀道:“小人叫做黄梦统,在乡下住。因去年九月上县来交钱粮,一时短少,央中人向严乡绅借二十两银子,每月三分钱,写借约,送在严府。小的却不曾拿他的银子。走上街来,遇著个乡里的亲眷,他说有几两银子借与小的交个几分数,再下乡去设法,劝小的不要借严家的银子。小的交完钱粮,就同亲戚回家去了。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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