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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国大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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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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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也还过得去,所以当把这些人征入军队之后很容易用纪律约束——简单来说,目前的汉军的军事惩罚条例是株连制度,也就是说这些士兵在军队中犯罪的话,除了自己倒霉之外,他在家乡的房产、田地也会被没收,而更可怕的是,他们的父母妻儿也会因此被受到残酷的刑罚,他的家族就会因为他一个人的原因从一个稳定的社会群体堕落成无家可归者,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侮辱祖坟、从族谱中除名以及从宗族祠堂中扯下灵位等精神惩罚——这种惩罚无疑是相当的惨无人道,不过也是相当有效,因为在当今的中国社会中,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发生,那么这一家人基本上除了自杀没有别的路可走,而且这种倒霉事也很难在地方上获取同情,在中国的传统理念中,后代因为自己的罪孽祸及祖宗那真的是比寡妇偷人更严重的罪行,所以估计讨饭也难得讨。
    而这样的条例对流民来说作用就比较有限,因为这些流民基本上都没什么牵挂可言,基本上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所谓既然敢造反了那就无所谓祖坟了,一般这种士兵非常容易跑出去打家劫舍,然后大碗酒大块肉的享受人生,总之能快活一天是一天,同时他们也不怕军法制裁,横下心来要死卵朝天,而且更可怕的是这种人也没什么归属感,谁给奶吃谁就是妈,若真要从严治军难度很大,说不定今天整得狠了明天老子就投敌——这点基本上属于实践经验,当年明朝末期募集的军队就是这个样子,军官们根本无法整顿军纪,不是没有军法,而是根本不敢行使军法。
    当然除了士兵成分和残酷的军事纪律之外,需要干的事情很多,因为人到底是一种有智慧有思想的东西,不是一种机器,有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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