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支的家产。
“罪犯田元康,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非法侵夺别人的财产。
判处退赔财产,补偿五百两银子。
罪犯判处二十年劳改徒刑。”
田元康听到苏河的判罚,他不断磕头,哀求道:“我用的是宗族家法,这符合大明律和儒家礼教。
大人,您不能因为这种理由处罚我。”
苏河一拍桌子,怒斥道:“现在大明律管不到你们,在我的治下,就要遵守我定的法律。
把他拖下去。”
警卫团的士兵刚想把田元康拖下去。
有一名仆人打扮的老头,冲了过来,呜呜的大叫着。
苏河立刻派人,把这名老头带了过来。
他是一个哑巴,艰难的书写歪歪扭扭的文字,控告田元康。
他的女儿被田元康玷污,投河自尽。
他去告官,反倒被田元康说他诬告。
他被打了十大板,出了衙门就被田元康抓住,把自己的舌头给割掉。
苏河让警卫团把田元康拖了回来,继续审理他身上的案子。
田元康没有杀死这个人,就是用这个人警示其他人,展示他作为族长的权威。
士兵很快找来当时的小吏和田家的家奴作证。
苏河确认事情的真实性,判处田元康死刑,立刻执行。
秦山水带着警卫团士兵,把田元康吊死在路灯上。
他身边有蜀王朱至澍、四川巡抚张论、四川总兵侯良柱等大人物陪着,死的并不孤单。
蓉城百姓看到
第122章 收军心 杀蜀王 审士绅(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