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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女不娇(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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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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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余安还是不同意,“皇祖父和沈余之都不是一般人,咱们不能轻举妄动。”
    沈余之离开百花园后,哪儿都没去,直接回了致远阁。
    小城禀报道:“主子,简三姑娘让白瓷送来一件翻毛皮的斗篷,偷偷放在墙上了。”
    沈余之眼里闪过一丝笑意,问道:“有人瞧见吗?”
    小城道:“应该没有,围墙附近没有脚印。”
    “拿来看看。”沈余之把手放到水盆里,认真洗了一遍。
    烦人打开放在桌子上的包袱,拎起来看了看。
    斗篷是玄色暗纹缎面的,里子用的紫貂皮,脖颈处还有一圈油亮的太平貂皮。
    做工精细,外观漂亮。
    只是……他家主子能穿皮靴,但从不喜欢穿动物毛皮。
    嫌脏!
    “主子,带毛的。”烦人把斗篷拎了起来。
    沈余之怔了好一刻,自语道:“那丫头倒是个爱干净的,没什么问题。”
    讨厌别过头,撇了撇嘴。
    “我试试。”沈余之站起身。
    讨厌只好搬了小凳子过来,让烦人站在上面,把斗篷披在他肩上。
    长短正好。
    脖子上的貂毛柔软暖和,斗篷下摆用玄色绣线绣着大大小小的雪花,或密或疏,布局轻灵有致,既不破坏缎面的暗纹,又给玄色增添了动感。
    沈余之十分喜欢,脖颈处破天荒的没觉得痒,美滋滋地在大铜镜前照了又照。
    他说道:“讨厌把我新买的那对手镯拿来。”
    “啊?”讨厌有些犹豫,硬着头皮说道:“主子,这样不好吧,王爷已经开始准备聘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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