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个半小时, 期间抽了一根烟,根据烟灰来判断,是丝卡牌香烟。”
林蒙并不知道具体的香烟品牌,夏洛克·福尔摩斯看出了这点,他一扬下巴,正要说什么,林蒙却不给他机会:“探长,你最好让你的手下将这个烟蒂装起来,那是被害人留下的。”
夏洛克·福尔摩斯没有反驳,他接着嫌弃道:“他自认为谨慎地戴了手套,避免留下指纹,却蠢到忘记将沾染了他唾液的烟蒂带走。正如他自认为聪明地将案发现场伪装成暴力入侵,以及往墙壁上喷漆。”
雷斯垂德探长不是个合格的裁判,他只是来来回回地看着他们两个,试图跟上他们的思维和语速,还有就是努力找机会发出自己的声音:“…………夏洛克你是说?”
夏洛克·福尔摩斯回道:“自然是想误导苏格兰场了,而你们也上当了,不是吗?我为什么一点都不意外呢。”他说着又去看自己的对手,等着下一轮开始。
林蒙走向那面墙壁,伸手触摸了下那几个字母,这件事她以前就做过了,慢条斯理道:“他是在等着被害人回来期间喷写的,我看看他来来回回地覆写了至少四次。他总是觉得之前写下的字体不够嚣张,不够张扬。实际上,看字母横行向上倾斜,还有字母与字母之间互相衔接,都说明凶手他情绪不稳,极容易急躁,可现实却不允许他发泄自己的诸多不满。”
夏洛克·福尔摩斯:‘笔迹学。’
林蒙还没有说完:“他从小就没有存在感,家里还有个再强势不过的母亲,父亲受不了这一点离家出走,他一直幻想着自己扬名立万,成为焦点人物,但他实在是太平凡了,唯一可以让他炫耀的一技之长就是
贝克街(6)(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