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人和钱都到位了,就差把医院盖好了。
林蒙收回发散的思绪,又将目光放回到那沓书稿上,略一沉吟和福尔摩斯说:“说起来,新书中有一个情节,会提到指纹与指纹鉴定。”其实指纹用在刑侦上,在欧洲这边是没有发展起来,但是在天-朝从很久以前就有记录与应用了。只是在这边因为是空白,所以为了科普它,让刑侦人员注意和重视它,林蒙认为必须来点特别手段了。
《怪盗罗宾汉冒险记》就十分合适。
福尔摩斯瞬间就明白了林蒙的用意,他哂笑一声,为其中的讽刺意味。
林蒙耸了耸肩,“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比起严谨的专论,大众还是更喜欢看有精彩情节的。再者专论的受众面,也不如的受众面大。于我而言,只要最后有好的结果,那就没多大必要去纠结过程,这两者可以说是殊途同归嘛。”
福尔摩斯不客气地指出:“你少说了影响力,伍德。在这方面,‘高斯·伍德’无论如何都比不上怪盗罗宾汉的。不过我也赞成你殊途同归论,我很乐意看到不思进取的苏格兰场,从死敌身上学习如何进步的。”
林蒙不免问一句:“他们又攫取了你的功劳?”
“这不是他们经常在做的吗,”福尔摩斯并不掩饰对苏格兰场的不满,他说着睇了林蒙一眼,“你没看今天的报纸吗?哦!是格兰特。他来找你抱怨了。说起来从大学时,他就更愿意亲近你,现在仍旧如此。这有点奇怪,你不觉得吗?”
林蒙惊奇起来:“你是认真地在问我这个问题吗,福尔摩斯。和你比起来,我更讨人喜欢这一点,难道还不够显而易见吗。你瞧,你自己都反驳不了。”
猎鹿帽(1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