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着开口,“不过,你也别老欺负人家建文。”
郑媛乐:“放心吧,不欺负他。”
郑娟拽拽郑媛的袖子:“二姐,二姐,你还没说呢,我二姐夫咋对你这么好啊,你咋办到的?是不是给他灌什么迷魂药了?”
郑媛实话实话,非常诚恳:“主要是你二姐夫见识少,好骗。”
郑娟:“……啥?”
“你知道我的字写得还挺好看的吧?”
郑娟眨眨眼。
郑媛一边往灶里添柴一边说:“人总是很容易对字写得好看的人心生好感,长得漂亮有时候还会招人嫉妒呢,字写得好看就不会,就像几乎所有人都很崇拜科学家一样,这是刻在咱们骨子里的一种对文化的向往。”
郑娟有些晕,理解起来有些费劲。
郑媛等她消化消化,见她想明白了才继续传授自己的撩男大法:“我呢,字写得好看,都说字如其人,他单看字肯定就不会对我有啥坏印象,甚至还会有好感。我们又是通过信来交流感情的,我在信里面肯定不会啥话都说,主要从方方面面关心一下他的生活,这样显得我比较温柔贴心,偶尔也说一说自己的兴趣爱好,比如爱看书什么的,这样显得我比较有文气。这一来二去的,他对我的感觉肯定越来越好。”
“两个人不见面,只通过书信交流,人们就很容易通过文字对对方产生一些幻想,而这些幻想经过人脑加工,就变成了一个有血有肉还非常符合他对未来伴侣所有要求的一个形象,这样一个‘未婚妻’,他很难不喜欢。”其实郑媛当初写信的时候没想这么多,这是后来猛然发现冯建文对她动了真感情后理智分析推理出来的,就跟新世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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