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会将自己记过的东西忘得一干二净。所以但凡是她学过的知识技能,都必须反复温习,经常训练,否则就要从头来过。
安步将重新倒上酒的酒杯放在托盘上,刚准备迈步,身侧忽然伸来一只手,从托盘上取走了一杯红酒,修长的手指轻轻握着杯口,干净整洁的指甲,在酒光下流转着温润的色泽。
安步顺着这只手,转头看向它的主人。
三十岁左右的年纪,足足比安步高出一个头,黄金比例的完美身材,深刻的五官带着混血儿的特点,一双冰珠般的眼眸,透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锋芒,站在敞亮的灯光下,鹤立鸡群,气质出挑。
这个男人,正安步她几天前在餐厅接待过、被芝尼娅看上却没有约到的那位客人,只是她已经不记得了。
简宁煊拿了一杯红酒,并没有立刻走开,而是杵在安步身边,目光犀利地盯着她。
安步被他盯得莫名其妙,忍不住问道:“先生,还有什么需要吗?”
“你是不是在凯瑞丝餐厅做过服务员?”简宁煊问。
“是的。”安步点点头,“您是凯瑞丝的熟客?”
“不是。”确定了心中的猜测,简宁煊不再说话,目光在她胸牌上的名字停留了片刻。
这是几个意思?
安步心中纳闷,她可不认为对方垂涎自己的“美色”,那种冷艳高贵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死人”。好吧,虽然她确实算一个死人,但总是被人盯着,保不齐也是会诈尸的啊。
安步决定走为上策,对男人留下一个礼貌的笑容后,她端着托盘朝大厅中走去。
走了十几米,她发现那个男人也跟上来了,没有搭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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