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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民国吃瓜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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馄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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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英文的人。我看你的英文字写得很不错,可以一试。”他抽出马天保写的英文求职信,说:“拿这封信去,当面交给他们,如果你英文说的不错,也可以直接表演一下,这份工作拿到不难。三百件的话,可以赚一块钱。对了,要是你嘴甜,还可以吃他们那里的糖呢。”
    苏纯钧笑眯眯的说。
    这可都是他当年的经验呢。
    马天保会读写英文,口语其实是没有太多把握的,因为他从来没有与外国人对过话,只是跟同学练习过。他此时下定决心,也壮起胆子,决定去试试看!
    他跟着又指点马天保,要是钢笔字和毛笔字都会写的话,百货公司也是需要大量的信件的,都是送给客户的,都要亲笔去写,所以他们也愿意付钱请人写。
    “那里是五百件一块钱,不过因为要写毛笔字,所以你最好再准备一封毛笔字的求职信,再附上两首诗,这就十拿九稳了。”
    马天保从小长在金公馆,虽然金家没有掏钱专门送他去上私塾,但他要不是勤奋又聪明,也不会成为王公子与孙炤的小伙伴。所以,他是会作诗的。虽然不高明,但吟诵几首合乎时节的诗句是手到捻来。
    苏纯钧拉着他进去时,看到他的脚还是一拐一拐的,皱眉道:“你最好还是把这腿治一治。你总不能靠抄信过一辈子吧?治好了腿脚,工作才更好找。”
    马天保苦笑,他哪有时间?也没有钱。家里全部的钱都要先给马父和马母治病。
    他感激道:“多谢苏先生教我。”
    苏纯钧上楼时看到马家的新家就在一楼,还特意在门前跟马母打了声招呼才上去。
    他

馄饨(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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