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她半步不离,就这么在府门前与他耗着。
耗到他竟习惯了她的琴声,当琴声停了,未在响起时,他踏出了府门。
她端坐在桃花树下,风华绝世而不失清婉幽然,云髻高高挽起,一串淡碧色的水晶流苏悠悠垂下,贴于额际,一身烟罗长裙,气质清芬,光彩照人,她正欣赏着落下的桃花花瓣,琴旁还放着一壶酒,脸上的红润原以为是光耀下桃花的颜色,却不知是醺醺的酡红醉颜。
当她看到他时,明亮的双眸缓缓射了过来,先是绽开笑容,比那桃花还要艳丽,接着酒壶就摔了过来,他躲了过去,却发现她十指血色猩红,弹了三个月不曾停,指头哪有不伤的。
那时他就知道,她的性子有多执拗,又有多烈性。
于是,他妥协了,打开府门迎她进府,让她与先王一同学习,现在想来,那是他做的最蠢的一件事,因为当他知道自己动心的时候,已经晚了,因为她的心已被别的男人偷走了。
先王……
对了,这辈子他唯一看走眼的就是先王。
明明不苟言笑,看似木讷,戳一下才会动一下的人,在爱情的这条道上,却狂猛地让人不敢相信。
他输在了那最初的三个月上。
连着三个月,木讷的先王就一直找准他看不到的时候爬墙与她谈话,给她送吃的,送喝的,就连晚上也会偷溜出来,替困倦不止的她继续弹琴。
呵呵,若时光能重来,他必定将先王的屁股打开花。
因为晚了,所以他只能看着她与先王对眼相笑,看着她与先王情投意合,看着她与先王一起唤自己师傅……也只能是师傅了。
他从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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