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染的红指甲。
这样的日子,才是她一直追求的。
别说,李玉秀自从当上了包房服务员,那际遇真是特别的好,遇上了几个有钱的老大哥,都喜欢她,常来她的包房吃大餐,小费也给得爽快。
纵然偶尔要逗趣儿敬酒,可这些日子下来,李玉秀也练出来了,现在一口气干三杯完全不在话下,比起漂亮衣服小钱钱,喝酒算啥?
见状,李念弟心里冷哼了一声,肤浅!
面上却笑眯眯的奉承着,“我就说吧姑,包房比大厅肯定好多了,你最近没回家,我又想到一个好主意,保管你能更受欢迎,说不定还能当明星呢。”
一听这话李玉秀立马来了兴趣,“什么,你说清楚一点。”
她算是看出来,李念弟虽然才六岁,但是脑瓜子挺不错的,大概摔一跤之后摔开窍了?
反正不管怎么样,她现在就觉得,李念弟是整个老李家唯一能让她看顺眼的人了,之所以她还愿意回来,就是看在她的面子上。
李念弟没先说,而是打开录音机给李玉秀放了一首邓丽君的甜蜜蜜,一边听,一边道,“姑,会唱不?
国营饭店的客人肯定也有不少喜欢唱歌的吧?
你赶紧学,学会了,在饭店里唱,这可都是现在最流行的靡靡之音,你别看好多人嫌三嫌四的,其实大家都偷偷在听呢。
你想想,如果你唱得好,为了听你唱歌,客人不得死命的定你的包房吗?这样一来,你除了小费,说不定还能拿提成呢。”